加纳女子努拉、伊布拉希姆和尼日利亚男子尼尔森、班克斯四人使用伪造的花旗银行万事达信用卡,在本市永安百货、老凤祥、新世界等地方疯狂骗购黄金首饰,价值约20万元。昨天,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
四名被告在庭上不停表示抱歉,“sorry”是出现最多的词语,两名加纳女子更是痛哭流涕。在最后陈述中,四名被告都表示希望能得到“中国的宽容和谅解”。
在新世界购物被识破
检察院指控,2006年5月27日中午,尼尔森在上海永安百货有限公司周生生珠宝专柜,持伪造的花旗银行万事达信用卡,骗购得合计4.65万元的千足金手链一条、千足金金粒一块以及千足金项链一条。
6月7日下午4时许,努拉和伊布拉希姆在今亚珠宝有限公司淮海店,用伪造的信用卡骗购了价值3.9万余元的千足金金条一块。两个小时后,两人又在上海九百百盛广场,骗购了184包中华烟(价值7360元)。
6月8日晚7时,努拉和伊布拉希姆在老凤祥钻石楼,骗购得价值7.5万余元的金饰品5件。6月9日下午4时许,两人又在新世界合伙骗购了价值3.3万余元的金手链两条。之后,当两人再次持伪造信用卡在新世界购物时,被营业员识破,努拉被当场抓获,伊布拉希姆则逃逸。
没被怀疑 胆子越来越大
抓获努拉以后,警方根据相关线索先后抓获了其同伙尼尔森以及前往尼尔森住处汇合的班克斯。8月15日,逃跑的伊布拉希姆也在北京机场落网。
根据检察官的指控,努拉、伊布拉希姆和尼尔森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涉案金额20万余元。被告人班克斯虽然没有使用伪造信用卡,但他于2006年6月9日携带两张伪造的花旗银行万事达信用卡入境,也涉嫌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据被告人努拉在法庭上供认,她是加纳人,目前生活在尼日利亚。在来上海前,尼日利亚朋友送给她一张伪造的花旗银行万事达信用卡,并称可以用此卡到中国消费。努拉遂携卡来到上海,和相识几个月的朋友伊布拉希姆一起,在各商场的首饰柜台刷卡消费。努拉和伊布拉希姆在法庭上均供认,自己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时十分紧张,但因为从来就没有受到过怀疑,因此胆子就越来越大。
本案中,几名被告在最后一次刷卡时,收银员觉得该卡和一般的卡有些细微差别,准备核实的时候,几名被告心慌而露出马脚。被告伊布拉希姆称,案发时她之所以逃逸,是因为自己心里紧张。她发现营业员拿着伪造的信用卡小声嘀咕,就紧张起来,后来看到营业员去打电话,知道事情不妙,赶快溜走了。经过万事达卡国际组织上海办事处最终确认,四名被告使用和持有的八张万事达信用卡均为伪造。
自称“上有老、下有小”
对于检察官的指控,四名被告均表示没有异议,但是都称事出有因。
被告人努拉在法庭上不停哭泣,当法院告诉其可以为自己辩护时,努拉显得情绪激动。她说,自己是四个孩子的母亲,丈夫早年去世,上有84岁老母需要赡养。努拉的辩护人则认为,在涉案的20万元中,努拉参与的仅有七千余元,应该认定其属于从犯而从轻处罚。
被告人尼尔森则表示,自己使用的伪造信用卡是来源于另一被告伊布拉希姆,因此自己在本案中应该是从犯,请求法院从宽处理。
被两名同案被告人同指为“主犯”的伊布拉希姆是四名被告人中学历最高的,相当于我国大学本科学历。伊布拉希姆表示,自己到中国完全是为了采购,本意是在北京购买物品回尼日利亚贩卖。其辩护人称,伊布拉希姆家中环境较为艰难,四个孩子中最小的仅11个月大。因此在北京采购完相关物品后,转道上海,一时为金钱诱惑而使用了伪造信用卡。同时,伊布拉希姆坚决否认自己是整个诈骗案件的主谋,也否认收到过其他被告人的销赃钱款。
被告班克斯没有使用伪造信用卡诈骗的相关证据,但是持有两张伪造信用卡入境,已经对我国的信用卡管理秩序造成危害,因此一并受审。对于无意间携带两张伪造信用卡入境,班克斯表示非常抱歉。庭上班克斯一再表示自己此次到中国仅仅是为了购买手机,没有要使用伪造信用卡或者诈骗的想法。
信用卡来源尚不清楚
由于案件涉及的被告都为外籍人士,法院为其指定了辩护人。鉴于语言不通,法院专门聘请了翻译,对案件庭审进行全程翻译。
案件的庭审持续了整整一天,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四名被告始终低垂着头,显得非常沮丧。在法庭辩论阶段,两名女性被告努拉和伊布拉希姆更是痛哭流涕,而她们说得最多的词语则是“sorry”,“I’msor-ry”、“verysorry”、“sorryfordoingit”的言语充满了整个法庭。
在做最后陈述的时候,四名被告都表示,对不起中国、中国人民,希望能得到法庭以及所有人的谅解和宽恕。
经过一整天的庭审,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判决。据了解,一般伪造信用卡存在两种形式,一是仿造真卡伪造,这种卡有着真卡的信息和资料,刷卡成功后,会对真卡账户客户造成损失。另外一种则是完全伪造,这种就是在没有任何银行信用卡客户资料的情况下直接伪造。主办该案的孔检察官表示,目前该案的信用卡来源还不清楚,也无法判断其使用的是哪种伪造信用卡手段。
新闻链接:上海首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系2005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规定的新罪名,今年4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首例涉外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涉及走私毒品和妨害信用卡管理两宗罪名的马来西亚男子王国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1万元,并被驱逐出境。
2005年8月5日早上,24岁的马来西亚人王国栋(英文名ONGKOKTONG)乘坐TG662航班从泰国曼谷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人员在进行入境检查时,发现王国栋随身携带的行李有三包白色晶体状可疑物品。经检验及鉴定,上述白色物品系违禁药物氯胺酮3.36克和甲基苯丙胺0.95克。随后,30张信用卡以及一本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籍护照等物品也露出破绽,信用卡张张含有有效磁条信息可以立即使用,均系伪造。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早报记者顾文剑 |